为加强数学教育系学生课堂行为规范,维护课堂秩序,经数学教育系教师大会讨论通过,对学生课堂管理做以下要求:
一、遵守课堂时间
1. 每节课必须严格遵守学校100分钟课堂要求,做到提前十分钟到教室,做好上课准备,由学习委员点名,并报告给任课教师。
坚决杜绝上课迟到现象。每旷课一次平时成绩减去5分,每迟到一次,平时成绩减去1-2分。
2. 上课期间禁止离开教室办事或上厕所(各别生身体不适或拉肚子的除外)。无故离开教室每次平时成绩减去1-2分。
3. 下课时需经教师同意方可离开教室。提前离开教室每次平时成绩减去1-2分。
二、服饰要求
学生进入教室必须注意仪表整洁,不得穿拖鞋、背心、裤头,不得抹过浓的口红,涂指甲油和纹身,不得穿奇装异服,不得佩戴各种“吉祥物”。
违者综合测评减分。
三、手机统一管理
上课前手机统一放在墙上的手机袋里;每节课由班长和学习委员清点。课堂发现玩手机者一次平时成绩减去5分。
四、听课要求
1. 教师授课期间学生坐姿要端正,不得趴在桌子上。
2. 集中精力,认真听课、作笔记,与教师互动。
3. 不得交头接耳、讲小话、做小动作或上甲课做乙事,不得看其他外书籍。全体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课堂纪律,自觉维护课堂秩序。
以上三条根据情节由教师决定去分多少。
五、爱护公物,人人有责,坚决杜绝破坏公物或偷盗事故,防止火灾等人为事故发生。违者综合测评减分,并根据情节给予处分。
以上各条中,可由学生课堂表现好加分弥补扣除的分数。
六、管理条例解释权归数学教育系所有,其它未尽事宜随时补充。
数学教育系